财务处开展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政策宣讲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3-06-21浏览次数:497


2023620日下午,学校在教育大楼报告厅召开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政策宣讲会,会议由学校科学研究发展院主持,学校纪委、财务处、审计处、各学院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和横向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科学研究发展院对项目立项结项程序作了培训,财务处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政策进行了宣讲,纪委对项目负责人开展了警示教育。

财务处章红处长在会上从“省财政厅、教育厅对省属高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文件精神”、“学校财务处在横向科研经费管理中履行的职责”和“横向科研经费使用十提醒”三个方面就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政策进行了宣讲,传达了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省属高校院所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鄂财教规〔20189号)和湖北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横向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鄂教科〔20221号)文件相关精神,对《湖北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湖师党办〔202115号)文件要求进行了解读。

她指出,财务处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上要充分尊重科研人员自主权,重点是为项目负责人做好横向科研经费项目的发票开具、入账、请款、咨询等服务工作,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监管,提升代理记账的规范性和科学性,配合科研管理部门制定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她强调,科研人员应遵守科研诚信,要切实履行科研职责,自觉接受各级管理部门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项目负责人要规范签订合同,认真履行合同约定;项目团队要遵守财经纪律,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使用经费,规范经费报销行为。

科学研究是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本次宣讲会有助于明确各方权责,将政策红利传导到科研人员,提升科研人员获得感有助于强化科研人员遵守权责对等原则落实对横向科研项目的有效监督防止腐败滋生有助于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提升学校研究能力建设水平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撰稿:黄彪    审核: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