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3-03-20浏览次数:844
根据《关于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湖师党组﹝2023﹞3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机关第七党支部于3月20日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就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进行公示:优秀( 4人):吴 莹 黄 彪 李芳芳 龚 琼合格(10人):肖六亿 周黎明 章 红 张望金 吴 涵 张梦琼 张 成 朱 莉 杨 柳 王 巍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支委会反映。
机关七党支部(财务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