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湖师党办〔2022〕1号)文件要求,由机关第七党支部(财务处)统一安排布置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经民主评选,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个人考核优秀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在职人员:陈荣芳、李芳芳、吴莹
劳务派遣人员:杨柳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3月7日至3月11日。公示期间,本单位教职工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网上举报等方式向本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电话:0714-6571358
财务处
2022年3月7日